“一店一招”不是郑州单独出台的政策文件,而是城市管理中普遍遵循的招牌设置原则:一个经营场所原则上只能设置一块招牌,核心是规范市容、消除安全隐患,并非绝对禁止所有多招牌情形。
郑州市对招牌设置的管理依据是现行有效的《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》(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,替代了2002年的旧条例),城管部门会按“一店一招、一单位一牌”的原则进行日常监管和整治。
核心规定
招牌内容限制:招牌内容仅限于本单位的名称、字号、商号、标识,不得包含经营范围、促销信息等其他内容。
设置位置要求:招牌设置需符合位置、高度、宽度等技术规范和标准,并与建(构)筑物和周围环境相协调。
多单位共用场所: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一栋楼内有多个单位时,应由该场所或建筑的所有权人、管理人统一规划,规范制作,不能各自随意悬挂。
禁止设置情形:国家机关、学校、住宅、文物保护单位等建筑控制地带内,以及建筑物屋顶、危及建筑安全等位置,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。